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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法院長蘇嘉全(右)12日主持院會,三讀經由過程再生能源發展條例部分條則批改案,民國114年再生能源發電裝備總量達2700萬瓩以上;用電大戶應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裝備,或繳納代金專作再生能源發展之用。

立法院今天(26日)三讀通過「勞工退休金條例部分條則修正」,將來如果雇主積欠勞工退休金、資遣費,將可開罰新台幣30萬到150萬,且違規的雇主,勞動部也有法源可公布企業單位名稱等資訊,藉此增進企業遵法。xyzxyzxyzxyzxyzxyzxyzxyzxyzxyz

勞工退休金條例自2004年6月30日公布,其後經過4次批改,勞動部暗示,截至今年1月底,約有681萬人依勞退條例提繳退休金,為了使制度加倍周延,行政立法進一步提出修法,其重點有擴大適用對象、強化勞退請領人權益等面向。

在擴大適用對象部分,將獲得永遠居留的外國人納入規範,預估會有1萬5千多人受惠。另外,新法也鼓勵自營功課者、現實從事勞動的雇主或是受委任工作者等,每個月可比照勞工自提6%的退休金。

而在強化權益部份,勞工過世後,其遺屬及法定請領人的勞退帳戶要求權,從現行的5年延長為10年;別的,如果有雇主積欠退休金、資遣費者,更是加重罰鍰從現行的新台幣25萬元,改為新台幣30萬到150萬,且勞動部可依法公布單元名稱等資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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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出自: 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%E9%9B%87%E4%B8%BB%E7%A9%8D%E6%AC%A0%E5%8B%9E%E5%B7%A5%E9%80%80%E4%BC%91%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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